一、政策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等文件规定,学生学籍注册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高考录取时的原始数据保持一致,原则上不予变更。学生在校期间确因正当理由变更或更正个人身份信息的,由学生本人提供合法性证明,学校审核确认后更改。
二、受理范围
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入学后依正当理由在公安机关办理了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或更正,需向学校提出申请修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注册信息。入学前或毕业后变更、更正个人身份信息的,不在受理范围内。申请材料涉嫌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因高中阶段学籍档案、高考报名相关材料及大学入学登记材料已作为个人档案材料的一部分,由校档案馆存档,无法修改。建议学生慎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个人身份信息变更,以免造成个人档案信息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三、工作流程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收集相关材料,经所在学院、学校学籍管理员、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及主管校长审核,通过后予以修改。
四、申请材料要求
(一)材料形式:复印材料均需按照1:1比例复印,彩色材料需彩色复印,纸张大小为A4。
(二)材料内容:
1、学生本人提供:
(1)《西安理工大学在校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别、户主姓名、户号及住址信息的扉页;申请人所在成员页;
(4)更正出生日期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身份证号码变更或更正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制式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
2、辅导员审阅学生档案材料后协助提供:
(1)高中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2)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上述两项材料需逐页加盖档案证明专用章。
五、材料提交方式
由学生本人将上述申请材料交至金花校区综合一楼134办公室,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现场审核。
六、咨询方式
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教学运行科黄老师,8231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