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凯 时间:2022-04-20 点击数: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高教司为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组织有关企业支持高校共同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的专门项目。根据教育部2022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启动我校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条件

我校师生均可申报。教师/学生须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时间安排
6月30日前在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完成协议确认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前在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

完成协议确认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9月30日后在平台(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完成协议确认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以上为教育部公布的协议确认截止时间,因申报书、合作协议的审核、上传平台等均需时间,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时间节点,为申报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申报所有流程。

三、申报流程

1、申报立项环节

申报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查看详细项目申报指南,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申报书(见附件4)并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教务处主管副处长在项目申报书最后“单位审核意见栏”处签字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申报人完成申报书审核及盖章事宜后及时将扫描盖章版申报书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提交,并填写《西安理工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3298334817@qq.com备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我校管理员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企业评审环节。

2、签署协议环节

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签署校企合作协议(见附件5)。申报人在协议学校落款处签署本人姓名及职称相关信息,经教务处审核协议内容并通过后及时完成校级审核及盖章事宜,原则上合作协议一式四份,申报人、所属教学单位、实践科、合作企业各执一份。

申报人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平台提交已签署的合作协议扫描件,项目平台我校管理员审核通过,企业确认,项目申报流程完毕,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公布立项名单。(注:此环节为教育部公布的“协议确认”截止时间)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及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等相关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凯

联系电话:82312370

电子邮箱:3298334817@qq.com

地址:教务处实践科(金花校区综合一楼109办公室)

附件1: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2年3月)的通知

附件2:2022年3月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

附件3:西安理工大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XX年X月-XX公司项目申报书

附件5: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模板(2022年4月)

附件6: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注意事项(2022年4月)

教务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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