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预申报新专业论证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叶子    时间:2025-05-23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布局,规范新专业申报程序,加强专业建设的前瞻性和科学性,现对2025年度预申报新专业开展专业论证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范围
2025年度已提交预申报新专业意向的学院均需参与本次论证。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名称  | 
   门类  | 
   学院  | 
  
  
   1  | 
   080421T  | 
   电子信息材料  | 
   材料类  | 
   工学  | 
   材料学院  | 
  
  
   2  | 
   080303T  | 
   智能感知工程  | 
   仪器类  | 
   工学  | 
   机仪学院  | 
  
  
   3  | 
   081106T  | 
   智慧水利  | 
   水利类  | 
   工学  | 
   水电学院  | 
  
  
   4  | 
   020109T  | 
   数字经济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经管学院  | 
  
  
   5  | 
   080721T  | 
   智能视觉工程  | 
   电子信息类  | 
   工学  | 
   印包学院  | 
  
  
   6  | 
   081706TK  | 
   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 
   轻工类  | 
   工学  | 
   印包学院  | 
  
 
二、论证内容
请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与社会需求,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形成完整的论证报告:
1.专业背景与设置必要性
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或行业发展的需求分析;
与学校学科专业布局的契合度;
人才市场需求及就业前景预测。
2.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
现有师资队伍、教学条件、实践基地等支撑条件;
与相近专业的区分度及特色优势;
培养方案的科学性与课程体系设计。
3.建设规划
未来3-5年专业建设目标及资源配置计划;
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三、材料提交要求
论证报内容需详实、数据准确。请于2025年6月16日前将论证报告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四、学校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学校推荐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未按时提交或论证不充分的专业将不予推荐。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张叶子
 联系电话:82312502
教务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