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叶子 时间:2025-03-24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25年度新专业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等文件要求,优化我校专业布局,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新专业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专业申报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应有旺盛的社会需求、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办专业所要求的教师队伍、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确保专业申报质量。对于办学基础扎实、专业优势明显、育人特色突出,契合陕西重点产业链、深化“四新”建设、促进交叉融合的专业予以优先申报。优先专业参见《2024年本科专业引导发展名单》(见附件2)。
2.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不符合办学定位、缺乏学科专业群支撑的专业,各院系应谨慎增设、及时调减,严格控制设置重复率高的“过热”专业和“省控”专业(见附件3),加快淘汰老旧专业,申报新增专业原则上须同时撤销老旧专业,若学院暂无可撤销专业,须先确定停招专业,两年内根据招生就业等形势再做调整。
3.对于专业布点数超过全省本科高校数50%且毕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此专业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一流本科专业可不计算在内)由学院按撤销专业申报(相关数据以教育厅通知为准),近三年就业率在学校后5位的专业应强化内涵建设、及时升级改造或进行合并撤销。
二、申报范围
1.2024年,学校就2025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进行了预备案,已申请预备案专业(见下表)可以正式申报新专业。正式申报的专业须与预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2024年预备案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所属门类 |
修业年限 |
1 |
020109T |
数字经济 |
经济学 |
四年 |
2 |
080101 |
理论与应用力学 |
工学 |
四年 |
3 |
081106T |
智慧水利 |
工学 |
四年 |
4 |
082805T |
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四年 |
5 |
130511T |
新媒体艺术 |
艺术学 |
四年 |
2.除了上述五个专业之外,各学院还有增设新专业意向的,学校也可列入2025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计划。
三、申报要求
1.方案制定。请申报新专业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西安理工大学学科专业调整改革实施方案》(见附件4),研究制定本学院专业调整改革方案(准确、精炼阐明专业调整优化的具体举措),于4月15日前将本院专业调整改革方案加盖公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2.院系申报。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申报专业从社会需求、人才需求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形成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并组织5-7人专家组(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2/3),对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填写《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见附件5);并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6)的填写,学院审议通过后,于6月15日前向教务处教研科提交申报材料。
3.学校审议。6月15日-7月15日,学校进行材料审核,组织申报新专业进行汇报答辩,学校专业建设小组成员按照“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根据汇报答辩情况进行审议,审议结果和相关申报材料将予以公示。
4.网络申报及上报教育厅。8月31日前,学校本年度推荐设置的本科专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中内容在相应网上平台进行填报,并将最终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至陕西省教育厅。
5.网络公示。专业申报材料将在对应网上平台进行公示1个月,同期教育部组织专家线上审读。可在线查看公示情况和审读意见,并进行意见研究处理。
请各学院着眼长远、统筹谋划,高度重视本次新专业预申报工作,及时优化调整专业设置。上级部门正式启动新专业申报工作后,我校新专业申报工作将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联系人:教务处教研科 张叶子
联系电话:82312502
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