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9 点击数:

各科室:

《关于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综治字〔2023〕6号)精神,现将教务处开展寒假前校园安全自查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一、自查内容

1.各科室(含所辖场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封堵。

2.各科室(含所辖场地)防火安全情况,是否存在消防隐患。

3.各科室(含所辖场地)是否存在电器、电路、自来水、门窗等安全隐患。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产品。自查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是否有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等情况。

二、自查要求:

1.请各科室依照自查内容认真组织检查工作,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2. 近期学校综治委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检查,请各科室尽快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报处办。

三、各科室应做好本科室寒假前及寒假期间的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工作。临近寒假及寒假期间,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人走关门关窗、断水断电,紧抓安全不放松。

教务处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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