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1-28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我校高等教育核心竞争力,培育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学校决定组织2017年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西安理工大学2017年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等级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请根据成果影响大小、在教育教学理论方面的创新程度、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突破力度和人才培养效益确定申报等级。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五)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二、申报材料

1.《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及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各一式3份(电子版为PDF格式)。

2. 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一式1份)。

4.《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

三、申报时间

请相关成果负责人于2017年1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2231963482@qq.com。联系电话82312502。

四、其他

根据教育厅届时下发的2017年陕西省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文件中的限额要求,学校将依序推荐上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专家评审打分居前的成果,届时请按照陕西省教学成果奖申报人数要求调整申报人员,进一步丰富申报材料。

附件:1.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西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

教务处

2016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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