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6-06 点击数:

各学院:

2016年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已开展一年,根据《关于印发<西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理教[2013]16号),我校将于6月完成此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一、 结题验收对象:2016年获批大创项目及之前延期的项目。

二、 结题验收形式:结题材料审阅、项目组答辩、实物展示(如有)。

三、 结题验收考查内容:

(一) 创新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项目研究发现新问题、运用新方法解决问题的情况,着重考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实践经历,项目在技术、思路、原理、方法上的创新性及项目展望等。

(二) 创业训练项目主要考查学生通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商业运作的角色扮演、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商业计划书撰写情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三) 创业实践项目主要考查企业的运营情况、发展情况、实践过程、财务状况以及项目展望等。

四、 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项目延期、项目终止”四种。项目按计划高水平完成全过程,有成果,成果具有良好展示度,如有实物、高水平论文(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与专利(团队学生为第一作者)等支撑的,优先评优。

五、其他:

(一)请2016年获批的大创项目及2016年之前延期结题的项目,填写验收申请书、总结报告,准备答辩,积极准备项目结题验收。

(二)答辩控制在5分钟之内。答辩请紧密围绕项目“项目如何开展、过程如何、结果如何”,详述进展、成果、经费使用等,力求思路清晰、语言简练。答辩可使用PPT,也可不用PPT。

(三)项目情况(含成员情况)如有调整,请在6月19日前提交书面调整说明,指导教师、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队员需签字。调整说明需单独提交至教务处实践科,通过后,团队可按实际最新情况填写结题验收报告。6月19日之后进行的调整一律不予通过。

(三)材料提交:请各项目组于6月21日前将项目验收申请书、总结报告纸质版订在一起,一式两份交至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由该学院教学秘书统一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未按时交的视为项目申请延期。

(四)答辩安排在6月24日左右。答辩时间、顺序、地点、分组,及需使用PPT的团队提交PPT时间等另行通知。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申请书》请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实践教学处下载。

(六)给予通过结题的团队,下拨剩余经费,颁发结题证书。

(七)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实践科82312370.

教务处

2017年6月5日

   Copyright © 西安理工大学  教务处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邮编:710048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