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1-1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我校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全面了解和掌握我校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关于印发<西安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西理教[2013]16号)的要求,学校对2016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中期检查主要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下阶段工作计划、尚待解决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其中阶段性成果主要包括:调研报告,撰写论文,专利发明,国家级、省级竞赛获奖,成果转化等。

三、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项目组自查(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项目组对前期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项目组按要求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2),并整理项目阶段性成果的相关支撑材料。

2. 学校检查(2017年3月)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报告及支撑材料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抽检部分项目进行中期项目进展汇报。中期检查结束后学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布中期检查结果,进展不佳的项目学校有权实施项目中止。

四、材料提交:

1. 2017年3月1日前,项目组需将中期检查报告和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按中期检查报告在上支撑材料在下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一式两份,经指导教师认可签字后,交至指导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

2. 3月3日前,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统一将材料交至教务处实践科。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82312370

教务处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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